1.在籍学生必须人手一套文字教材(包括配套作业册)。
2.各班班主任须及时领取并发放所征订教材。
3.领取教材时,请认真清点,并签字确认,结算书费以清点数为准。
4.发放教材时,须让学生在《教材发放签名表》签名后领取,他人代领须向本人确认。
5.《教材发放签名表》留待本班学生全部毕业后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。
6.各班班主任应建立《预交款收支情况表》记录书费收支情况,并及时退还剩余书费。
7.《预交款收支情况表》留待本班学生全部毕业后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。
8.教师所需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征订、发放。